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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申报第十届“陕西青年五四奖章”人选的通知

来源:永利集团         发布日期:2011-03-03     浏览次数:

     

通  知

 

关于申报第十届“陕西青年五四奖章”人选的通知


各学院(系、所、部)、机关部门、直属单位:
  “陕西青年五四奖章”是共青团陕西省委、陕西省青联授予陕西优秀青年的最高荣誉。为集中展示当代陕西青年的精神品格和价值追求,树立政治进步、品德高尚、贡献突出的优秀青年典型,激励全省广大青年立足岗位创先争优,为科学发展、富民强省而努力奋斗,共青团陕西省委、陕西省青联决定,于2011年“五四”前后举办第十届“陕西青年五四奖章”表彰活动。现将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年龄为14至40周岁(1971年5月1日―1997年4月30日出生)的陕西青年。
  2、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
  3、遵纪守法,品德高尚,作风正派。
  4、勤于学习,善于创造,甘于奉献,在本职岗位上创先争优并取得突出成绩,具有良好的社会影响。
  5、获得过市级以上荣誉。
  二、申报程序 
  1、本人申请。凡符合条件的同志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
  2、单位推荐。所在单位按照推荐标准,在充分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研究同意并核实材料后,推荐上报。
  三、申报材料及要求
  1、申报人选要认真填写《第十届“陕西青年五四奖章”人选申报表》(见附件),并如实整理事迹材料(3000字左右),各一式3份,A4纸打印(其中申报表须用A4纸正反两面打印);推荐人选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事迹材料中涉及到的主要奖项的证书复印件,并提供6寸不同背景的正面生活照片、工作照片各2张。
  2、各单位将推荐人选材料于3月11日上午12点之前报校团委办公室(团委楼208室),联系电话:87092033。 人事处、团委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提交由相关部门负责同志组成的评审小组进行联评。评审小组根据候选人事迹材料和评选条件进行综合评审,确定学校正式推荐人选。

  附件:第十届“陕西青年五四奖章”人选申报表 

               人事处 团 委
              二?一一年三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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