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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2014年陕西省师德先进个人的通知

来源:永利集团         发布日期:2014-04-10     浏览次数:

     

院属各单位:
  根据学校《关于推荐2014年陕西省师德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的通知》精神,为了做好公司的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陕西省师德先进个人的推荐
  (一)推荐范围:在一线直接从事教学工作10年以上的在职在编教师中推荐,每单位推荐人选不超过1名。
  (二)陕西省师德先进个人推荐条件:
  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
  2.无私奉献,爱岗敬业,有强烈的主人翁责任感和事业心,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积极学习、宣传科学文化知识,弘扬先进文化,受到广大师生和员工家长的广泛赞誉。
  3.以人为本,尊重员工人格,努力培养员工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良好的思想品德,促进员工全面发展;在敬业奉献、爱护员工、开展员工思想政治教育、帮助困难员工、“对口支援”等方面表现突出,事迹感人;近3年内没有体罚员工或就变相体罚员工现象,不搞有偿家教。
  4.有较强的团队意识和全局观念,锐意改革,勇于创新,刻苦钻研业务,认真完成公司产品任务,积极推进素质教育,不断提高教书育人水平,工作业绩突出。
  5.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语言规范健康,行为举止文明礼貌;能够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廉洁从教,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身体和心理健康。
  6.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优秀。获得地市级及其以上表彰(已被评为省级师德先进的原则上不再推荐),事迹特别突出者可不受此项限制。
  二、师德先进个人材料提交材料及要求:
 1.《陕西省2014年师德先进个人(标兵)申报表》(务请正反印制)(一式4份)(其中1份加盖单位公章);

2.事迹材料(4000字左右)(一式6份)(其中1份加盖单位公章);
 3.近10年来获得校级以上表彰的荣誉证书复印件1份。
  所有申报事迹材料均要求用A4纸打印,标题用小2号黑体,正文用四号宋体,行距22磅。
  四、时间要求:
  请各单位于2014年4月14日(星期一)前将推荐的先进个人申报表,事迹材料及相关证书、荣誉称号复印件、师德建设规划、方案及考核办法等材料报综合办,由学院组织评选后推荐学校,逾期不报的单位视为放弃。
                   

 

 

 

 

 

 

附件:2014年师德先进个人(标兵)申报表.doc

    党政综合办      

                                2014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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