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员工班:
为做好公司2008―2009学年度国家助学贷款的申请及续放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工作
2008年起,国家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凡公司新申请贷款的员工,原则上回生源地贷款。对于家庭经济特别困难,但是无法在生源地获得助学贷款的员工方可在学校申请,已经在学校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员工,不得再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一)申请条件
1.2008-2009学年度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本科员工;原则上只接受2008级新生确需贷款者。
2.诚实守信、遵守校纪校规,未受纪律处分者;
3.努力学习、奋发向上,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4.未在生源地签订国家助学贷款合同者。
(二)申请额度
1.新申请贷款的人数不得超过各班人数的20%;
2.新申请贷款额度不得超过6000元/年;
3.对今年已交清学宿费的员工,原则上不允许申请本学年学宿费贷款,但可申请生活费贷款;
4.只交部分学宿费或享受各类无偿资助的员工,可申请学宿费缺额部分的贷款和生活费贷款。
(三)申请程序
1.本人申请:申请材料包括:(1)本人书面贷款申请(介绍本人和家庭基本状况等);(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和员工证的复印件(同一张A4纸复印,上为身份证,下为员工证);(3)家庭所在地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关于其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原件,证明签署日期必须在本年度以内;(4)《永利官网员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家长意见表》(附件1);(5)助学贷款承诺书(附件2);(6)《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附件4);(7)永利官网国家助学贷款推荐表》(附件5);(8)各班需统一提交《永利集团2008-2009学年度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员工审核信息表》(附件7)
注:以上材料均需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于10月25日前以班为单位统一交至学院员工工作办公室;同时,各新申请贷款员工必须登陆学校学工在线员工工作管理系统,填写相关信息,否则申请无效。
2.公司初审:学院将根据各新申请贷款员工综合表现,对其进行资格审查,并对员工提供相关贷款材料和信息的真实性以及申请贷款额度进行初审,确认无误后进行公示。
3.集团资助管理中心核定:学校将对学院提交的员工贷款资料进行审核。
4.银行最终审批:员工资助管理中心将员工的申请资料报中国银行进行审批。
二、国家助学贷款的续放工作
(一)续放对象
已与中国银行签订国家助学贷款合同并被认定为本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员工。
(二)续放额度
1.续放金额不得超过本年度合同金额;
2.对已交清学宿费的员工,原则上只续放生活费贷款;
3.交纳部分学宿费或享受各类无偿资助的员工,原则上只续放学宿费缺额部分的贷款和生活费贷款。
(三)续放要求
公司将对贷款续放员工名单(附件8)及其学号、账号等基本信息进行核准。请涉及贷款续放得员工认真核对自己的相关信息,并于10月15日前到学院员工工作办公室进行确认,逾期将不予认可。
联系人: 杨志天 唐 勇
联系电话:87082090
农 学 院
二??八年十月九日
附:2008-2009学年国家助学贷款相关材料.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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