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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做好2011年度长江学者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永利集团         发布日期:2012-01-05     浏览次数:

     

通  知

 

关于做好2011年度长江学者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1年度“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人选申报工作的通知》(教人司[2011]352号)精神,“长江学者”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现将申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长江学者”特聘教授
  具有博士学位;自然科学类年龄45周岁以下(1964年1月1日后出生),人文社会科学类年龄55周岁以下(1954年1月1日后出生);海外应聘者一般应担任高水平大学副教授及以上职位或其他相应职位,国内应聘者应担任教授或其他相应职位;聘期内全职在校工作。
  2.“长江学者”讲座教授:
  自然科学类年龄50周岁以下(1959年1月1日后出生),人文社会科学类55周岁以下(1954年1月1日后出生); 在海外教学科研一线工作,一般应担任高水平大学教授职位或其他相应职位;每年在校工作2个月以上。
  3.已获批“人才项目专家”长期、短期项目支持的人员不在本计划支持之列。
  二、支持方式
  1.学校根据应聘学科及开展工作的具体情况为“长江学者”提供必要的科研条件和经费支持,支持入选者牵头组建学术团队,推动学科发展和学术梯队建设。
  2.特聘教授享受国家奖金每人每年20万元人民币;学校按照实际工作时间为讲座教授提供每人每月3万元人民币的奖金。
“长江学者”具体申报要求和支持措施可查阅《“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实施办法》(附件1)。
  三、申报要求及程序
  1.拟申请人员请从长江学者网站(http://www.cksp.edu.cn)下载“长江学者”候选人申报软件,并按照软件使用说明填写《推荐表》并准备附件材料。《推荐表》由申报软件自动打印生成,纸质版应与电子版完全一致,不得对其内容做另行改动。附件材料请按照“长江学者申报材料格式要求”(附件2)准备。
  2.各学院请于2012年1月12日前将推荐人选申报材料及电子版报高层次人才工作办公室。
  3.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各单位推荐人选进行评议并经学校审定后上报教育部。
  联系人:刘  典
  电 话:87082577
  邮 箱:rencaike@nwsuaf.edu.cn

  附件:1.“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实施办法
     2.“长江学者”申报材料格式要求

 

               人事处
            二?一二年一月五日

 

      附件: 1、 “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实施办法.doc
2、 “长江学者”申报材料格式要求.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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