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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9年研究生困难补助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永利集团         发布日期:2009-11-12     浏览次数:

     

各学科点、各年级研究生班:

为了保证2009年研究生困难补助金评定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开展,切实帮助贫困研究生解决生活困难,现就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学院研究生困难补助金评定工作组

组长:吉万全

成员:贾志宽 张改生 张保军 冯佰利 马守才 高金锋 李向拓 各年级班长

各学科点成立成立学科点负责人、导师代表、研究生干部和研究生代表组成的研究生困难补助金评定工作小组,负责学科点内具体的研究生困难补助金评定事宜。

   二、评定范围

  公司2007-2009级非在职硕士研究生。

   三、评定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校管理制度;

2.学风严谨,品行端正,学习成绩良好,具有较强的独立开展科研工作的能力,无违纪行为;

3.研究生个人生活俭朴,无吸烟、酗酒等奢侈浪费行为;

4.家庭经济困难的自筹经费、未享受基本奖学金的硕士研究生;或发生突发性重特大事故、疾病等原因引起经济困难的非定向、享受基本奖学金的硕士研究生;

5.孤儿、残疾生、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单亲家庭子女或家庭特别困难的少数民族硕士研究生应作为贫困生优先考虑。

  四、认定贫困等级与资助标准

1.研究生贫困程度分为三个等级,即经济特困、经济困难、经济较困难。经济特困指家庭生活特别困难,无力资助申请人完成学业;经济困难指家庭收入少,资助申请人完成学业尚有一定困难;经济较困难指家庭收入较少,可以资助申请人完成部分学业。

      2.资助标准,

经济特困的研究生资助标准为1000元/人,经济困难的为750元/人,经济较困难的为500元/人。

  五、名额分配

公司共有经济特困研究生3名,经济困难研究生7名,经济较困难研究生10名(见附件1学校各学院分配的名额)。 

  六、评定程序

  11月13日  学院召开研究生各班级会议,传达研究生困难补助金评定的相关要求。

11月18日前  本人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后,将申请交班长处,班长按照附件3进行汇总后,及时提交到学科点评定小组,进行讨论和评议各研究生的资助标准,并将拟资助贫困生名单结果在学科内进行三天公示。申请内容应包括申请人的德、智、体综合表现、家庭收入状况和申请资助标准。

11月20日 公示无异议后,学科点确认的拟资助贫困生名单,由班长将附件2纸质版及附件3电子版报学院。

11月23日 汇总各学科点评定结果,提交学院2009研究生困难补助金评定工作组,并将拟资助贫困生名单在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

在公示期内,如对拟资助贫困生有异议的,学院欢迎实名以书面形式进行反映,学院进行查处。

11月30日 学院将公示无异议的拟资助贫困生结果、纸质版附件2及附件3电子版和纸质版上报报研究生院。

凡在申请和评定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享受困难补助金资格;情节严重者,给予通报或纪律处分。

七、困难补助金的使用

1.困难补助金主要用于贫困生的学习和生活补贴,严禁任何个人和单位截留或挪用。

2.享受资助的贫困生,应对困难补助金作出合理使用计划,严禁奢侈浪费。

3.对困难补助金使用不当的一经发现全部收回。

 

附件:

1.各院(系)研究生困难补助金名额分配表及学院各学科点名额分配表nxyyjsheng20091112.doc2.研究生困难补助金申请表nxyyjsheng200911120.doc3.学院研究生困难补助金人员汇总表nxyyjsheng2009111200.doc 

 

                                                                     农 学 院

                                                   二○○九年十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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