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课题组:
公司决定于10月10日至10月30日收取2008-2009年度科研用地费用费,收费标准260元/亩,各课题组科研用地面积详见附件。请各课题组在综合办公室雷国材处办理。对逾期未缴纳的课题组将从课题主持人年终津贴中扣除。
农 学 院
二??九年十月十日
附件:各课题组科研用地面积nxy.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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