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所)、处(室)、直属单位:
老员工勤工助学活动是贯彻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推进素质教育,加强和改进老员工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举措,是关心和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员工的有效途径。为做好公司2007年暑假老员工勤工助学工作,结合公司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员工勤工助学工作,结合实际,加强管理,坚持“以教育为先导,以育人为目标,经济资助与教育管理相结合”的工作原则,优先安排家庭经济困难的员工参加勤工助学活动。
二、各学院(系)要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鼓励员工参加勤工活动,及时处理活动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保证活动顺利开展。要规范化做好员工勤工助学活动情况的登记工作。
三、各单位应优先安排员工参加校内有关部门的助教、助研、助管岗位工作,以及实验室、校办产业、后勤服务、各项公益劳动等岗位工作。不得安排员工参加有毒、有害、损害身体健康、高空作业等有危险的活动,要保证员工的安全和承受能力。
四、请各学院于7月15日前将暑期需要参加勤工助学活动的员工名单报员工处(注明学院、联系电话、求职意向等);并于下学期开学初将暑假勤工助学活动总结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员工处。
五、需要设立勤工助学岗位的单位请于7月18日前与勤工助学贷款办公室联系。未登记备案者,由用人单位自行支付员工勤工助学报酬。
六、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包括员工)不得以学校勤工助学名义从事其它活动,否则将严肃处理。
员工 处
二??七年七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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