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
根据《关于试行学院经理助理制度的实施意见》(公司党发〔2014〕79号)有关规定和《永利集团经理助理聘任工作方案》(公司党发〔2016〕19号)文件精神,经2016年11月28日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任命:
郭东伟、韩娟等两名同志为学院经理助理。
任期至2017年12月31日。其中,试用期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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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利集团委员会
2016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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