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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永利集团员工党员中开展“亮身份·践承诺·树形象”主题实践活动的通知

来源:永利集团         发布日期:2018-04-08     浏览次数:

     

各员工党支部:

  为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教育部党组《普通高等学校员工党建工作标准》(教党〔2017〕8号)文件要求,紧密围绕学校“基层党建和团队建设年”工作部署,推动员工党建工作内涵式发展,引导广老员工党员切实增强党性修养,发挥模范作用,强化责任担当。经研究,现决定公司在员工党员中开展“亮身份、践承诺、树形象”主题实践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通过开展“亮身份•践承诺•树形象”活动,教育引导员工党员时刻铭记党员身份,履行党员义务,争做党员先锋;带头承诺践诺,践行党的宗旨,强化服务意识,积极为师生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不断增进师生感情;主动发挥模范作用,进一步加强党的作风建设,树立党员良好形象,永葆先进本色,深入推动员工党建工作与学校中心工作深度融合,助力学校“双一流”建设。

二、活动范围

  永利集团全体员工党员

三、时间安排

  (一)宣传动员阶段(2018年4月上旬前)

  各党支部通过召开支委会、党小组会等形式传达学校学院精神,通过学院网站、新媒体等多种媒介广泛宣传、积极动员,引导广老员工党员深刻领会开展主题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和目标要求,为活动顺利开展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深入推进阶段(2018年4月—5月)

  各员工党支部要根据员工党员特点和实际情况,紧紧围绕活动主题,以推动实现“四个合格”目标要求为落脚点,主动谋划、科学推进,策划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主题教育活动。广老员工党员要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坚持“提速干,主动干,带头干”的工作作风,切实发挥好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三)总结升华阶段(2018年6月—7月)

  各党支部在组织好主题实践活动的同时,要注意收集整理活动图片、视频及文档资料,及时做好活动总结。6月10日前,各党支部员工党员要提交书面总结,并以党小组为单位,对照“有理想、有追求,有担当、有作为,有品质、有修养”标准,交流心得体会,进一步查缺补漏。

四、活动内容

  (一)参加启动仪式,亮明党员身份

  各党支部组织全体员工党员参加活动启动仪式,并领取佩戴党徽。之后员工党员在工作、学习、参加活动等过程中全程佩戴党徽,自觉亮明党员身份。

  (二)广泛开展承诺,自觉接受监督

  各党支部于4月15日前组织员工党员开展承诺(见附件)并进行审定。员工党员要按照共产党员“四讲四有”标准,围绕成长成才、报效祖国,主要在刻苦学习、道德养成、遵纪守法、带头服务师生、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等方面进行承诺。审定后的党员承诺书须在学院公示栏、网络等平台进行公开,自觉接受监督。

  (三)开展系列活动,争当先锋模范

  各党支部于4月组织开展“温馨社区服务支教”、“党员群众结对子”等活动,引导员工党员围绕承诺内容,全力创先争优,确保诺必践,践必果,努力成为带头学习提高的先锋、带头争创佳绩的先锋、带头服务群众的先锋、带头遵纪守法的先锋、带头弘扬正气的先锋。

  (四)宣传先锋榜样,树立良好形象

  各党支部要努力挖掘活动中涌现的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并于5月下旬通过学院网站、新媒体等媒介广泛宣传身边的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引导全体党员立足本职岗位,比工作实绩、比服务水平、比遵纪守规,求实进取、敬业奉献。

五、相关要求和说明

  (一)加强组织,注重落实。各党支部要严密部署、落实落细,加强宣传、营造气氛。明确目标任务,制定活动计划,认真组织实施,努力提升活动实效。

  (二)强化教育,树立典型。各党支部要把党员参与主题实践活动情况与民主评议党员机制结合起来,通过主题实践活动教育监督党员传承党的优良作风,坚守共产党人的精神高地,真正把合格的标尺立起来,把做人做事的底线划出来,把党员的先锋形象树起来,做到在党言党、在党忧党、在党为党、在党爱党。

  (三)勇于创新,务求实效。各党支部在实施过程中,要立足实际、大胆创新,统筹安排、务求实效。活动形式要灵活多样,活动内容要积极健康。抓员工关心的热点,从身边的小事做起,使活动主题更加鲜明、内容更加充实、成效更加显著。

 

附件:党员“亮身份•践承诺•树形象”主题实践活动承诺书

 

中共永利集团委员会

2018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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