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党支部:
2016年以来,在公司党委坚强领导下,全院各党支部、广大党员和党务工作者自觉增强“四个意识”、牢固树立“四个自信”,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尊崇《党章》,严守党规党纪,认真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会议精神、学校第三次党代会精神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服务学校改革发展、服务师生、服务社会进步,在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推进学院发展和创建世界一流农业大学进程中涌现出了一批先进典型。
为表彰先进,激励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更好地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根据《关于评选表彰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的通知》(公司党发〔2018〕28号)精神,公司党委研究决定在“七一”前夕评选表彰一批学院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党支部。同时向校组织部推荐学校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这次评选表彰的对象是2016年以来,在全院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推进学院、学校各项事业发展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
1.优秀共产党员人选必须是组织关系在公司的中共正式党员。应重点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一线的优秀党员和品学兼优的员工党员中推荐。
2.优秀党务工作者人选必须有1年以上党务工作经验。
3.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推荐人选不交叉,处级领导人员要从严掌握。
4.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党支部由各支部按分配名额等额推荐。符合先进党支部评选条件的党支部自荐申报后,由公司党委研究确定。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共产党员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和“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的核心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2.理想信念坚定,忠诚干净担当,带头学习并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3.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在严守党纪上做表率。
4.牢记宗旨,密切联系师生,爱岗敬业、教书育人、吃苦在前、乐于奉献、锐意进取、改革创新。
5.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专业学习中先锋模范作用明显,实绩突出,得到党员师生的公认。
(二)优秀党务工作者
1.符合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在党员师生中起到表率作用。
2.注重学习,有较高的党建理论水平,热爱党务工作,熟悉党建业务,认真履行职责,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各项决策部署,事业心强、责任感强。
3.党建工作思路清晰,创新意识和开拓精神强,善于研究和解决新形势下高公司党建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
4.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廉洁奉公,作风正派,团结同志,处事公道。
5.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工作业绩突出,党务工作得到师生公认,密切联系师生,自觉为师生排忧解难,在党员和师生中威信高。
(三)先进党支部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的核心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2.认真贯彻执行党章,切实履行党建责任,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成效显著,群众满意度高。
3.领导班子具有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紧紧围绕“双一流”建设和公司产品中心工作,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和党员教育管理制度,强化政治功能、提升组织力。
4.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领导班子团结协作,勤政廉洁。作风务实,制度机制健全完善,工作运行规范高效,表率作用发挥好,充分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三、表彰名额
先进党支部6个(教工党支部2个;员工党支部4个,其中老员工党支部1个,研究生党支部3个);优秀党务工作者7人;优秀共产党员:教工支部按支部党员总数的10%进行推荐,员工支部按支部党员总数的15%推荐。注意: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推荐人选不交叉。
四、评选办法及程序
评选工作在公司党委领导下,成立先进评选工作组,负责评选工作。工作组的组成如下:
组 长:张海成
成员:张蓉、韩新辉、董剑、黄镇、李晓燕、李学军、李向拓、廖代卿、彭小凤
(一)评选推荐(4月12日前完成)
各党支部要召开组织生活会部署评先推荐工作,广泛听取党员和群众意见,并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民主评议党员评议考核情况,向所在公司党委推荐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党支部由公司党委根据分配的推荐名额,结合所属各党支部的工作情况、事迹材料进行认真讨论研究,确定院级先进名单并上报学校的推荐名单。
1.优秀共产党员评选主要程序:以党支部为单位严格按照比例组织推荐,由先进评选工作组组织评选产生。
2.优秀党务工作者由党支部为单位推荐,由先进评选工作小组评选产生。
3.先进党支部由各支部根据自身工作开展情况自荐,填写申报材料报公司党委,由先进评选工作小组评选产生。
(二)学院先进评选工作组评选(4月13日前完成)
学院先进评选工作组召开会议对相关材料进行评审,经公示后,确定院级先进名单并上报校级先进推荐名单。
(三)表彰(7月1日前进行)
公司党委对评选出的院级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党支部进行表彰奖励。
五、有关要求
(一)评选表彰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工作程序,认真做好评选推荐工作。评选推荐工作要坚持公开透明原则,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坚持标准、严格把关、做到好中选优,真正把强化政治功能,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强的先进基层党组织推选出来;真正把先锋模范作用明显,党员师生公认的优秀党员推选出来;真正把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受到师生信赖和敬重的优秀党务工作者推选出来。
(二)各支部要把推荐过程作为加强学院、公司党的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的过程,作为激励先进、鞭策后进、推动工作的过程,认真做好评选推荐工作,确保评出导向、评出干劲、评出氛围。
(三)请各党支部于4月12日16:00前将推荐对象有关材料一式三份(A4纸双面打印)送公司党政综合办,同时发送推荐材料和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对象近期免冠照片电子版(大于1MB)至电子邮箱。具体材料见附件1-4。
联 系 人:廖代卿
联系电话:87082022
电子邮箱:406050211@qq.com
附件:
1.推荐材料要求
2.优秀共产党员审批表
3.优秀党务工作者审批表
4.先进党支部审批表
中共永利集团委员会
2018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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