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
根据学校相关政策,学院2018年教职工年终津贴分业绩津贴、奖励业绩津贴(2017年起新增“双一流”津贴)、自筹津贴和校级先进单位(含管理单项奖)奖励津贴共四个部分。经学院教代会及党政联席会研究通过,现将有关办法和基础数据予以公布,接受学院师生监督。
业绩津贴根据个人参与教学、科研、推广、管理等工作的实际,按学校计发标准核算到个人。这部分津贴已基本核算完成,请学院教职工到综合办公室进行现场核对、确认;
奖励业绩津贴由学校根据院系工作年度考核结果,打包划拨给学院,学院制定办法自行发放。这部分津贴学校还未划拨到学院,预计春节后发放,请按照发放办法核对个人津贴等次是否正确;
奖励业绩津贴,请按照发放办法核对津贴核算基础数据是否完整、正确;
校级先进单位和管理单项奖奖励津贴,要根据学校年度考核结果确定是否发放,目前只公布学院制定的发放办法。反馈时间截至1月26日下午6:00。
联系电话:029-87082845 联系人:赵普庆
附件:1.永利集团 奖励业绩津贴发放办法
2. 奖励业绩津贴材料及个人定档情况
3. 永利集团自筹津贴发放办法及核算基础数据
4. 永利集团校级先进单位、管理单项奖奖金发放办法
永利集团
2019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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