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为进一步做好陕西省“校招共用”引才用才相关工作,深化校地融合发展,根据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相关文件精神,现就申报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选资格
申报“校招共用”的人才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一)依托学校为校企共建平台专门引进的服务企业创新需求的人才。学校须与省内企业签订3年以上科研合作协 议,已开展实质性科研合作,企业每年投入平台的研发费用不少于300万元;
(二)学校独立引进的人才。以校企合作科研攻关方式服务企业创新需求,已与省内企业签署校企合作科研项目合 同或项目协议,各类合同或协议累计金额不少于150万元。
二、人选条件
申报“校招共用”的人才除具备人选资格外,还应具备 以下条件:
(一)具有博士学位。
(二)研究方向应符合国家重大战略或我省重点产业链发展需求,在企业科研项目攻关过程中应发挥核心或骨干作用。
(三)符合人选资格情形(一)的应满足2024年1月1 日以后来校工作,符合人选资格情形(二)的应满足 2022年1月1 日以后来校工作,优先推荐具有高级职称人员。
(四)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海内外著名高校、科研机构担任相当于副教授及以上职务;
(2)在国内知名企业担任高级职务或者在国际知名企业担任中级以上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
(3)世界知名大学或全国“双一流”高校自然科学和 工程技术领域的毕业生、博士后和教职人员。
不得重复申报的情形。已经入选秦创原引用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项目、依托在陕单位已经入选国家级和省级人才计划。
放宽情形。对企业急需的高精尖缺人才,以及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航空航天、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医药等关键核心技术领域人才可适当放宽申报条件,优先推荐申报。
三、支持政策
(一)经费支持。省财政给予依托高校“校招共用”引进人才年度薪酬 50%(年度薪酬含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及单 位代缴的社保、住房公积金等)、每年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 经费补贴。对于急需紧缺并具有成果转化的高层次人才,按照“一事一议”方式给予特殊支持。
(二)省级人才计划支持。在省引进计划中设优秀青年 工程技术人才项目,在获批“校招共用”项目后,还可同时申报优秀青年工程技术人才项目(随陕西省人才计划集中申报),入选后,省财政给予60万元的生活资助经费(视同政 府奖金)和30万元-100万元的科研经费补助(已获得国家 海外引才计划相关项目科研经费资助的,不再重复资助)。
四、申报程序
(一)推荐程序
1.符合条件的人才填报《陕西省“校招共用”引才用才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并按照申报书要求提供附件材 料。
2.学院和合作企业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把关, 由企业出具推荐报告。
3.公司党委对申报人思想政治、师德师风、学术诚信等情况进行审核把关,针对以上情况出具推荐报告。
(二)材料提交内容及要求
1.提交的材料包括:
(1)学院推荐报告
(2)企业推荐报告
(3)申请书
(4)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护照、职位(职称)证 明等)
(5)最高学历证明材料
(6)成果证明材料(与申请书内所填成果一致)
(7)来校工作合同
(8)与企业签订的合作协议(应明确合作项目名称、合作方式及投入经费、研究内容及计划、拟解决的关键核心技术、预期成果、社会经济效益、双方的权利及义务、保密责任等)
2.材料提交要求:
(1)申报书与附件材料合并装订(A4 双面打印,建议白色铜版纸为封面,每项用红色隔页纸隔开,纸质材料制作一式六份)。
(2)企业推荐报告、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汇总表的电子版请打包发送至rencaiban@nwafu.edu.cn。
(3)涉密申报材料一般应作脱密处理后报送,不宜脱 密处理的按照保密工作有关规定报送。
(4)本年度陕西省“校招共用”申报工作计划组织两 批,第 1批申报截止时间为5 月20 日;第2批申报截止时
间为11月20 日,请分别在第1批和第2批申报截止时间前 将纸质版材料报送至党委人才工作部(交流中心509)。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党委人才工作部(交流中心509):
白云鹏87082210
负责整体申报材料的审核、报送、人才相关政策咨询等 事宜
新农村发展研究院(交流中心305):
连丽娜 87082850
负责校企合作协议审核、校企合作相关政策咨询等事宜
党委人才工作部 新农村发展研究院
2025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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